原配辦了婚禮沒領證和小三領證了遺產誰繼承


  • 錦盾律師
  • 2022-07-22

劉女士和蔡先生在2015年按老家的習俗,在雙方長輩和親朋好友的見證下辦了婚禮結為夫妻。2017年兩人的女兒出生后,兩人都非常開心,給女兒辦了隆重的滿月酒,但兩人因結婚早,年齡不夠,所以當時沒領結婚證,后來年齡到了之后也沒去登記結婚。

原配辦了婚禮沒領證和小三領證了遺產誰繼承
兩人婚后蔡先生負責賺錢養(yǎng)家,劉女士負責照顧家里,一個主外,一個主內,生活過的倒也幸福。但幸福的生活卻丈夫的去世戛然而止,蔡先生由于生意做的不錯,平時應酬較多,經常喝酒,不久前正在與朋友喝酒,蔡先生突發(fā)疾病死了。
在劉女士萬分傷心,淌著眼淚給丈夫辦喪事時,卻迎來了兩個不速之客:一個女子帶著一個2歲左右的小男孩來到家中,聲稱自己才是蔡先生的合法妻子,男孩是蔡先生的親生骨肉。原來,這個女子姓胡,蔡先生背著劉女士和她生活多年,不但跟胡女士領了結婚證,還生了孩子。如今蔡先生去世了,于是胡女士就領著兒子找來了。一邊是沒登記結婚的“原配妻子”,一邊中登記結婚的“小三”誰才是蔡先生的合法繼承人呢?
原配辦了婚禮沒領證和小三領證了遺產誰繼承
【錦盾律師說法】
其實,根據(jù)法律規(guī)定,與蔡先生生活時間更長,被親朋好友認可的“原配妻子”劉女士,和蔡先生只能屬于婚外同居關系;胡女士和蔡先生的婚姻關系才是受法律保護的。所以本案中,胡女士和她的兒子有權繼承蔡先生的遺產,而劉女士和蔡先生屬于同居關系,不能繼承。但是,劉女士和蔡先生的女兒,是享有繼承權的。
不得不說,劉女士是吃了不懂法的虧,最后人財兩空。這本案中,蔡先生無疑是犯了重婚罪,但是他已經去世,無法再追訴了。錦盾婚姻律師提醒,結婚一定要領證,這才是真的結婚,只辦婚禮不領結婚證,還是同居關系,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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