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一審判決后可以上訴嗎?

離婚一審判決后可以上訴嗎?

現(xiàn)代社會,很多人通過訴訟離婚。訴訟離婚經(jīng)過審理通常會有相應的判決,但很多人不知道是否可以上訴。那么離婚一審判決后可以上訴嗎?鄭州離婚糾紛律師解析:

離婚案件可以上訴,起訴和上訴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,其程序如下:

1.一方對當?shù)厝嗣穹ㄔ旱囊粚徟袥Q不服的,有權在收到判決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。

2.可以等到一審判決生效后六個月,因為如果相關證據(jù)確實不足,一般不會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。即便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,原判通常也會維持。

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理上訴案件。如果合議認為沒有必要進行聽證,也可以作出判決或裁決。

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,人民法院應當在二審立案后三個月內審結。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須經(jīng)我院院長批準。

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為終審判決或者裁定,當事人不得上訴。

當事人認為已經(jīng)發(fā)生法律效力的判決、裁定有錯誤的,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,但是不得停止判決、裁定的執(zhí)行。雙方不得申請重審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。

離婚訴訟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的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訴訟。我國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五條規(guī)定:“男女雙方要求離婚的,有關部門可以調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,應當調解的感情破裂,不能調解的,應當允許離婚。按照訴訟程序,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,稱為裁判離婚。我國《婚姻法》規(guī)定了一方離婚的嚴格程序和原則。

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同意離婚,但未能就撫養(yǎng)子女或分割財產(chǎn)達成協(xié)議的,只能通過法院訴訟離婚?!痘橐龇ā返?2條規(guī)定:如果男女雙方都要求離婚,相關部門可以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
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:對公民的民事訴訟,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;被告所在地與其常住地不一致的,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轄。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。同一起訴訟的幾個被告地址,常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,每個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。

公民權是指公民的居所;公民的經(jīng)常居所是指公民離開居所到被起訴時已連續(xù)居住超過一年的地方,但公民住院治療的情況除外。被告有經(jīng)常居住地的,經(jīng)常居住地法院優(yōu)先于住所地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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